深圳首判借POS机非法套现案 涉案资金3000万元
深圳首判借POS机非法套现案 涉案资金3000万元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使用POS机非法套现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等3人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深圳市首例判刑的案件。此案同时昭告:随着“两高”最新司法解释的施行,使用POS机非法套现“违规不违法”时代已经结束。
2008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先后注册了明达利电子商行和摩亚德电子经营部,
2010-01-12 1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