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看道路中遗散石块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
从本案看道路中遗散石块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
案情:2011年9月28日晚十一点半左右,杨某醉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且未载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一条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某路段时,撞上路面上的土块而受伤。事故发生后,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查明,土块系由以肖某组织雇佣的12辆大中型拖挂散落,但无法确定是哪一辆车遗散的,遂作出了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明。杨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30日死亡。公安局作出的鉴定意见为:杨某符合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死亡。于是,杨某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12辆车的车主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n
2011-11-03 0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