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好故事】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来源: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8-06-29 16:50:00 查看次数:2863


镜头一:

用爱心,守护受伤花蕾。

“阿姨,我的学习挺好的,谢谢您来看我!”7月3日,在暑假来临之际,魏都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李景和其同事带着书包、生活用品等物品,来到福利院回访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萌萌(化名)。

9岁的女孩萌萌被父亲打得肋骨骨折,双前臂骨折。是什么让父亲对年仅9岁的女儿如此痛下打手呢,走进这个特殊的家庭,李景发现:萌萌并非亲生,是父亲在其3个月的时候抱养的,父亲是个简单粗暴的人,虽对女儿疼爱有加,但稍有不顺,非打即骂。

在这样的环境下,萌萌开始叛逆,小学三年级时,她开始偷父母的钱、偷同学东西、偷超市的东西,父亲不得不因为她而一次又一次地对别人进行赔偿、赔礼道歉,而一次又一次的暴打成了父亲唯一的教育方式。2015年5月19日,在又一次被父亲暴打之后,萌萌离家出走了……

在救助站,李景第一次见到了萌萌。她怯怯地看着检察官,眼里充满了恐惧和怜悯。为了能让这个孩子摆脱心理阴影,李景向主管领导汇报了此案的特殊性,领导希望慎重处理此案。2015年9月16日,该院对萌萌的父亲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并向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发出了提起撤销监护人诉讼的建议。

2016年3月,萌萌的父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切尘埃落定,但检察官的任务还没有结束,要让萌萌有一个最好的归宿,她们启动了社会调查评估机制。最终,萌萌暂时留在了许昌市社会福利院。

“无论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是未成年被害人,他们都是一株幼小的树苗,需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关爱。必要的时候,还需要给他们施肥、除草,唯有这样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守护一个个受伤的花蕾。”李景告诉记者。

镜头二:

施援手,封存犯罪记录。

2012年,家住许昌县的小兵到许昌市某酒店当传菜生。10月10日晚8点多,小兵在帮服务员收拾房间时,将客人遗忘的苹果手机收入口袋。2013年1月6日,小兵因涉嫌盗窃罪被许昌市公安局西关分局取保候审。3月27日,该案被移送至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此案后,未检科检察官罗琳琳讯问小兵,并请他的父母到场。小兵父母听说孩子出了事儿,整日以泪洗面,恳请检察官救救这个少不更事的孩子。为了挽救这个孩子,罗琳琳深入走访小兵打工的同事和邻居,对其开展品行调查。经了解,小兵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初中辍学后就到许昌市区打工挣钱,在邻居眼中是个懂事的乖孩子。打工期间,他吃苦耐劳、乐于助人,在同事眼中是个仗义哥们儿,酒店老板也对他比较赏识。

综合考虑小兵认罪态度和日常表现等因素,魏都区检察院在对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同时,决定将小兵的相关涉案材料进行封存。封存后,检察机关对小兵的案卷材料实行专柜保管,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出示、复制、摘抄,各相关办案单位也不得披露小兵的相关身份信息。

“大多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因年少无知、一时冲动才误入歧途,但犯罪前科往往让他们终生背负沉重的精神枷锁,这与法律的初衷是不相符的。封存犯罪记录可以有效避免失足未成年人因一失足而永久被贴上犯罪标签,给他们创造平等、健康的成长、就业环境,可以让更多的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罗琳琳告诉记者。

据了解,魏都区检察院自2013年对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至今已经有8人从中受益。

镜头三:

作普法,筑起预防犯罪防火墙。

“在学校,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千万不要逞强,更不能凭哥们义气打架、斗殴,伤害他人……”2016年7月22日。该院邀请许昌实验小学假日小队的师生参观该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未检科检察官罗琳琳通过法治小故事、法治微电影、现场提问等形式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受到了老师、家长和学生的高度赞扬。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把教育延伸至课堂,在坚持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每季度对学校进行走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形式,通过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堂、播放微电影、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以及举办安全教育、网络教育、青春和恋爱等专题讲座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维权、自护宣传教育。2015年以来,该院先后到许昌市、区等16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10场、举办模拟法庭4场、举办法制讲堂4场,使1万余名学生受到教育。

该院还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话题互动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中留守少年多、社会闲散少年多的特点,该院未检科与心理咨询师合作,开展“感悟心灵”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儿童,共享心灵阳光”“心手相牵、共缘仲秋”关爱孤困儿童等一系列大型公益活动,从而达到预防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实现亿万家庭希望的‘关爱工程’。魏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通过案例剖析、法律释义、普法宣传等形式,为全体师生播下了法律的种子,并成为老师和学生行动的指南针。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代表全体师生感谢他们的付出。”许昌市第十二中校长对该院未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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