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9-05-12 16:21:00 查看次数:1725


511,我院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张强寻衅滋事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在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化解了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我院公诉科受理该案后,经深入调查,了解到该案犯罪嫌疑人张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主观上系逞强好胜,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大多为在校学生。经案件承办人员多方努力,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握手言和,被害方表示原谅张强等人的犯罪行为,不再追究张强及魏伟等人任何责任。张强也表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经我院最终研究决定并经市院批复,决定对张强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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