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对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说“不”

来源:第五检察部  发布时间:2021-12-14 09:07:00 查看次数:2649


为有效解决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监管难、处罚难的问题,提升酒吧业主自觉守法守规意识,从源头上阻断不利因素,进一步推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0月19日上午,许昌市关工委、许昌市检察院在魏都区检察院对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进行调研座谈

本次座谈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喜民主持。市关工委副主任袁根波、王桂梅,区关工委主任袁英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卫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晓华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政法委、政府办、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市场监督管理、文广旅、办事处、法学会等单位及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区院检察长金晓华致欢迎辞,邀请各位与会人员开门见山谈问题,实事求是提意见。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峰就全市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与会人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对当前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状、危害性展开讨论,并围绕争议焦点,提出解决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监管难、处罚难的意见建议。

最后,市关工委副主任、市政协原副主席袁根波从优化社会治理环境的高度对治理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升认识、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保护未成年人的重大意义。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特殊的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职责所在,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二是要摸清底数,吃透政策,切实用法律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对于影响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三是多方协作,尽职尽责,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两法”一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对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多方协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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