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未检科干警会同魏都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对许昌市文化街小学、许昌市一中、许昌市健康路小学等6所学校附近的商店、摊贩进行拉网式清查,发现有部分店铺在出售“水晶泥”以及硼砂水,当场查处店铺2家,扣押水晶泥等产品15袋,并当场调取了两个商家的进货清单。为杜绝“三无”产品、劣质玩具再在校园周边出现,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清查过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又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进行了暗访。?xml:namespace>
2018年4月16日,我院向许昌市魏都区工商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对商家进行普法教育,告诫其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联合教育部门对未成年人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规避类似安全隐患。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运用民事、行政职能对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