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惩治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发布时间:2014-08-21 17:40:00 查看次数:3288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收到该区人社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检察建议复函,称该局在7月下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8起,清退童工11名,对8家违法用工单位罚款9.25万元。

   这份检察建议源自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今年3月22日晚,在温州市区双屿街道,丁某被李某等5人追赶并抢走手机一部和十几元钱。丁某刚走出几步,李某又返回去把手机和钱还给了丁某。归案后,公安机关发现这5名嫌疑人全部未满16周岁,其中两人还不满14周岁。该院对其中3人批捕后,鉴于他们属于初犯、偶犯,且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等实际情况,对他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涉案5人均系某鞋业有限公司的工人,这反映出人社部门对企业非法用工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存在监管漏洞。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鹿城区双屿街道的鞋都聚集了大量制鞋企业,是抢劫、盗窃等案件的多发地,而作案的多为住在附近的外来人员,其中不乏未满16周岁的外来务工人员结伙作案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随即向鹿城区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双屿街道辖区鞋都一期、二期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格执行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罚规定,加大对非法用工企业的惩处力度;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的同时,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就童工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人社局指派劳动监察中队对雇用李某等人的涉案企业进行检查,查明李某等5人系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鞋业公司存在误用童工的行为。据此,该局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相应处罚。作为落实检察建议的一项重要内容,7月下旬,该局还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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