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华:多举措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13-12-05 15:04:00 查看次数:2304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落脚点,在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开展了扎实工作。

   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积极探索适宜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方式办案。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不捕案件,改变过去收到侦查机关执行回执便案结事了的做法,由办案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讲明不捕理由和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要求家长履行监护义务,保证随传随到。对于不起诉案件,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检察官以书面寄语形式剖析涉罪原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其重新回归社会;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后两年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老师定期回访,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态,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

   同时,该院还和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经济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实现100%法律援助。该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已为十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委托了援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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