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检心得〗
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剑
以规范保障公正,以文化凝聚人心,以创新助推发展,以特色打造品牌,不断提高自身的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实现检察工作有品质的发展。
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柔性执法机制,做到打击与预防并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全面构建未成年人司法关爱体系。
开展“法律护航”系列普法活动,给予法的熏陶。联合区法院、区教育局等单位在黄埔区各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开展“幸福成长、法律护航”校园系列普法活动。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旁听庭审以及派发“检察官联络卡”等形式,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设“方圆检察官”、“青春法雨”等微博,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全面筑牢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阵线。
采取“柔性执法”分案办理工作模式,给予爱的关怀。成立女检察官未成年人办案小组,通过谈心式的讯问,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敞开心扉,消除恐惧和抵触情绪,交代犯罪的真实动机和犯罪细节。对在案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实行分别羁押、分案起诉、分案开庭,避免交叉感染。
建立“解码青春”心理测评辅导机制,给予情的疏导。联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及干预辅导机制。通过心理测评,结合走访制作心理测评报告,探析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分析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结合案件事实及专家的指导性意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和矫正。
开创“监所感知”教育感化新途径,给予心的震撼。创新建立“监所感知”教育方式,以看守所为教育平台,安排未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看守所与被羁押同案人见面、交谈,由被羁押同案人向未羁押未成年人现身说法,深刻感受失去自由的痛苦,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在思想上预防再次犯罪。
推行“编织未来”帮扶挽救制度,给予改的机会。针对罪行较轻、具备帮教条件的非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前联合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考察帮教,帮助认清自身错误,结合考察帮教结果作出不同处理:罪刑较轻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确需起诉的,建议法院在对其继续考察帮教后判处非监禁刑或提出其他量刑建议。新刑诉法施行后,该院已全面铺开前科档案封存制度,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进行前科档案封存,以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在未成年人柔性执法机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黄埔区检察院将“柔性执法”理念延伸至其他刑事检察工作,如公诉科的“动态量刑建议”、民行科的“心理疗法息诉机制”、监所科的“拟入所人员身体健康调查机制”等。日前,黄埔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广州市检察机关柔性执法机制试点单位”,该院正尝试着将“柔性执法机制”应用于自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