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由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危险驾驶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徐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涉汽车“黑匣子”作为关键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10月22日21时许,许昌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某路段非机动车道内的轿车被一辆新能源车倒车时撞到。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肇事司机徐某在车内酣睡,车内酒气浓重,民警遂将其叫醒进行抽血检查。经鉴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7.4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4年6月5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该案移送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检察官讯问过程中,徐某一口咬定自己是喝酒前撞的车,并没有醉驾。而现有证据材料缺少现场视频、目击证人等直接证据,证明这次事故发生在徐某醉酒之后。
一筹莫展之际,检察官想到一篇关于汽车“黑匣子”的报道,而肇事车辆正是某品牌的新能源轿车。于是检察官提出,是否能调取徐某驾驶的车辆行驶数据,用科技指控犯罪呢?
6月20日,检察官和侦查人员一同来到某汽车4S店。该4S店提供的数据显示,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的操作情况与徐某声称的酒后未驾驶车辆不符。
“行驶数据足以证明,撞车不是发生在徐某所说的吃饭前,而是徐某吃饭饮酒之后。”面对检察官的有力证据,徐某哑口无言,最终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