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演练直面问题 现场观摩自我挑刺儿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多策并举对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办案区域,但看到是反贪局宋局长,想着他有啥儿交代,就没阻止……”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局局长陈荣跃自责道。“犯罪嫌疑人腰里藏的那部手机我们咋就没有搜出来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朱晓飞也在自责。
明年1月1日起,新《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其一方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为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也立足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创设了更严格的标准。如何应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带给检察机关的新挑战,各地都在探索。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多策并举认真准备,及时组织本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研讨小组,从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程序等方面集体“研学”;组织业务骨干32人组成8个代表队,采取必答、抢答、风险题等形式,就修改重点开展知识竞赛,以赛代学;会同法院、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合适成年人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适人员因故缺位时,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合适成年人到场,行使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得刑检部门的工作量和自侦部门的办案难度均大幅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将有办案资格的人员向办案部门倾斜,新增检察辅助人员也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不断增强办案力量。同时,分别在反贪、反渎两个部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柯介绍说。
据介绍,本次实战演练便是岗位练兵的内容之一。为防止实战演练走过场,实战演练均选取真实案例,“犯罪嫌疑人”也在侦查部门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选定。演练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法警、技术等部门同步协助,从“犯罪嫌疑人”进入检察机关至讯问结束,采取全程、无缝隙同步录音录像。作为此次实战演练的总指挥,检察长王柯通过同步录音录像远程系统,并组成“观摩团”进行现场观摩,自我挑刺儿,以提升自侦部门干警的侦查应对能力。
作为此次实战演练的参与者之一,朱晓飞在实战演练过程中遇到了3个突发事故,一是“犯罪嫌疑人”腰里藏了两部手机,二是“犯罪嫌疑人”突发心脏病,三是“犯罪嫌疑人”提出上厕所。从尊重和尊重人权的角度出发,他对“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予同意;对突发心脏病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侦查人员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通知许昌市人民医院医生对其实施紧急救助……通过预警机制、安全防范机制、事故处理机制等,演练中出现的障碍分别予以排除。
“这次实战演练,整个讯问过程都很规范,案件承办人能够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做思想工作,有理有据,讯问效果非常好。不过,我们也发现不少问题。如存在办案区管理疏忽,搜查‘犯罪嫌疑人’不够细致,讯问语言不够规范,应对突发事件不够迅速等。对此,我们要认真反思,在实践中坚决杜绝。”该检察院检察长王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