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护(观护)教育是指针对“无固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无稳定收入”的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因其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检察机关在企业、社区、福利机构等单位择优建立管护教育基地,为其提供合适保证人,并在基地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一种工作制度。
江苏省现有10个省辖市成立了117个管护教育基地,其中涉及企业96家、社区11个、社会福利机构10家。目前,该省管护教育基地主要有三种模式:
首先是企业模式。检察机关在民营企业中择优建立管护教育基地,企业指定专人对入驻基地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入驻对象在企业免费食宿,并定期接受帮教。管护教育基地一般设有法制教育服务区、劳动技能培训区、心理疏导咨询区和生活休息区等多种功能区域,为入驻的管护教育对象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
其次是社区模式。对某些人口较为集中以及外来人员、未成年人较多的社区,检察机关积极协调社区建立管护教育基地,检察人员会同社区干部、青年志愿者、义工等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管护和教育。昆山市检察院在该市青阳街道富华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的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管护对象的社会管护站,依托社区资源,先后对17名未成年人进行管教,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是公益组织模式。对一些因一时糊涂偶尔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将他们安排到养老院、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教育基地,让其通过从事公益性劳动戒除恶习,通过参与公益性活动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使其不仅对之前的犯罪行为有所悔恨,更降低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