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期待完整的法律体系

发布时间:2012-03-15 15:23:00 查看次数:2148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肖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的工作与关注点,似乎注定与青少年保护有关。两会期间,郗杰英一口气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立法、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和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建议。

    针对目前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的规定滞后,监护职责内容过于原则、对家庭监护的监督和指导不足等现状,郗杰英建议在民法通则、婚姻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包括监护种类、监护人的资格和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内容,对家庭监护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事由和诉讼程序。

    郗杰英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立法,合理确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做好与刑法、刑诉法等法律的衔接;提高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率,保障外来未成年人司法处遇的平等性;完善社区矫正的运作机制,组织协调社团组织、居委会以及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并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此外,让郗杰英担心的是,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屡见报端。他建议,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修订规划,重新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范围,将沉迷网络纳入严重不良行为范畴;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增加重点预防、文化预防和被害预防内容;完善法律责任的规定,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规定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轻罪)前科消灭等少年司法制度,促进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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