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帮扶,让青春走在阳光下

发布时间:2012-03-08 10:41:00 查看次数:2190


湖北省农村有留守儿童135.3万人,25岁以下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近100万人,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居高不下……这是个数字庞大的特殊群体,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也牵动着检察官的心。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一个个致力于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维权站、工作室、绿色通道向孩子们敞开大门。 

闲散少年走上工作岗位 

2012年农历新年前,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站”的检察官们从该区杨岔路社区主任高峡口中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关爱对象小张在网吧当管理员,已经能够自食其力,正积极学习新的谋生技能。 

5年前,伍家岗区检察院启动针对青少年的“牵手维权行动”,检察官们在杨岔路社区对闲散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和结对帮扶时,结识了当时不满17岁的小张。 

小张父母离异,从小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的他,与一群“混混”成了“兄弟”。从学校退学后,小张常常参与打群架,终日沉迷网络。 

检察官们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小张家中了解详细情况,结合检察职能,为他“量身定制”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为了帮助更多像小张这样的青少年走上正途,3年前,伍家岗区检察院成立“青少年维权站”,29名青年干警组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志愿者”团队,通过QQ在线提供维权服务、帮教问题少年,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巡回法律宣传讲座等多种方式,引导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短短3年内,1000多名青少年得到了跟踪帮教、对口帮扶、爱心助学等全方位的维权服务,19名无业青少年走上了工作岗位,3名问题少年经过帮教彻底改造回归社会,5名贫困学生获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留守儿童有了“爱心妈妈” 

2008年,荆州市女检察官协会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争当爱心妈妈”的活动,各县、市、区院的女检察官走进10个乡镇学校,与100多名留守儿童建立了一对一关爱帮扶对子。 

小雪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缺少家庭温暖。第一次见到孤单瘦小的小雪,女检察官罗凤英心里一阵酸楚,将她搂在怀里。随后,“罗妈妈”送给小雪一大包学习用品和一叠贴好邮票的信封。就这样,两人开始了书信来往。慢慢地,小雪和“罗妈妈”越来越亲密,笑容也渐渐多起来。 

为了让小雪这样远离父母的孩子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避免出现行为失范和越轨行为,检察机关不遗余力。 

除了“爱心妈妈”,应城市检察院多名检察官主动担任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义务为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供维权帮助。远安县检察院则将印有检察干警联系方式的“爱心联系卡”,送给每一名留守儿童,随时提供引导和帮助。 

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武汉市口区,检察机关将目光投向随父母四处漂泊的农民工子女。口区检察院在农民工子弟占80%的常码关中学建立“流动花朵”法治教育园地,设“心灵氧吧”检察官工作室,建起一个学校、社区、家长三位一体无缝隙、无盲点的闭合式青少年维权网络。 

失足孩子走出人生阴霾 

两年前,在校中学生小祝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按照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规定,慎重办理。在该院召开的由公安、人民监督员、社区、学校代表参加的公开审查会上,检察机关提出小祝是初犯,一向表现良好,建议给小祝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院最终依法对小祝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并派两名检察官对他进行跟踪帮教,小祝后来如愿考上了大学,在校表现优异。 

用法律和爱心帮助失足青少年走好人生路,是下陆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案件的准则。该院不仅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室”,还采取“四轮驱动”的方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未成年人办案程序;与公安机关协商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立案通报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建立档案,详细载明案件处理结果、帮教情况等,以便开展帮教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对在办案中发现有问题的青少年及时走访、帮教。 

此外,为提高青少年的“免疫力”,湖北省检察机关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每年的检察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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