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邓云霞接到了在上海打工的小军打来的电话:“我到上海的公司工作了,还交了女朋友。感谢您,检察官妈妈,祝您新年快乐……”
小军曾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2007年,当邓云霞接到此案时,小军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无人管教,他辍学后便在社会上流浪。在邓云霞的细心帮教下,小军最终重拾学业,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从事侦监工作近6年来,邓云霞共办理青少年涉嫌犯罪案件50余起,无一错案,90余名失足青少年在她的关爱和帮教下迷途知返。
如今,很多接受过她关心、帮助和挽救的迷途孩子,都会像小军一样,逢年过节便采取发短信或打电话的方式,向邓云霞吐露心声,表达感激之情。在他们心中,邓云霞是他们的“检察官妈妈”。
2006年2月,邓云霞被安排到侦查监督科任副科长主持工作,从此,与迷途的孩子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乐是给邓云霞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名未成年犯。由于父母整天忙着生意上的事,忽略了对儿子的关心。2010年暑假,小乐因上网缺钱,与两个同学在网吧附近抢劫作案,小乐被公安机关拘留报捕,学校也拟开除小乐的学籍。
“小乐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偶犯,如果受到刑事处罚,对孩子的前途会造成极大影响。如果被开除学籍,对小乐的教育挽救也会很不利。”想到这里,邓云霞多次赶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做工作,并将小乐和父母、学校班主任老师约在一起进行“三方谈话”。
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法制教育和耐心疏导,小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作出了深刻检查。小乐的父母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表示要吸取教训,尽好家长责任。小乐的班主任老师也认识到了学校教育的紧迫性,表示要教好书、育好人。最终,检察机关对小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使小乐重返校园。
办结此案后,为了让像小乐这样的失足青少年能够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邓云霞向院里呼吁,建议各有关部门正确对待失足青少年,用爱心挽救他们幼小的心灵,建立和完善由公安、教育等多个部门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邓云霞的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自流井区检察院相继建立了品行调查制度、不捕谈话制度、回访考察制度、结对帮教制度,并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专门为“迷茫”的孩子们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
“我乐意孩子们叫我‘检察官妈妈’。通过我的努力让那些失足的孩子健康成长,是我的责任,更是我的追求。”邓云霞说。
6年来,自流井区检察院不捕不诉的5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中,90%以上都被保留或恢复了学籍,未成年人犯罪率也由过去的10%降至目前的2.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