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的检察官们用亲人般的温暖“教育、感化、挽救”着未成年人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定格】海珠区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起诉决定宣布会,向小黄、小伍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两个孩子的母亲都喜极而泣
9月1日,目送小黄走进大学校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露出了笑容。这个曾经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的年轻人开始了新生活。
案件发生在一年前,小黄与同学小伍为了“弄点钱”去网吧打通宵游戏,在海珠区前进路附近尾随同学小刘,抢走了其钱包及PSP游戏机等财物。小黄当场被抓获,而小伍则在案发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经办检察官多次深入走访了两个孩子的所在学校、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到两个孩子就读高中,在学校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优秀,有望考入大学。从法律上讲,起诉小黄和小伍并没有错误,但是这样一来,两个孩子的前途就毁了。检察官核实了两个孩子都具备未成年人、退赃、初犯等情节,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和道歉后,启动了“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并设置了半年的考察期。小黄和小伍在考察期内认真悔改,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学习成绩也稳步提高。
2010年11月,该院在参考不起诉咨询听证会意见的基础上,海珠区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起诉决定宣布会,向小黄、小伍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两个孩子的母亲都喜极而泣,反复叮嘱孩子改正错误,奋发向上……
“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因此,在其犯罪后开展教育挽救非常有必要。”海珠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的检察官说。据介绍,该院积极运用心理疏导、亲情感化等方式促使犯罪未成年人认识错误,并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自信,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该院下大力气抓警示预防教育。该院以《检察官致同学们的一封信》形式,结合案例讲述沉迷网络、毒品、赌博的严重后果,并给孩子们列出了预防犯罪和加强自我保护的建议。检察官还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对学生法律上的疑惑进行书面解答,并与孩子们长期保持通信。“检察官叔叔来信了!”检察官给孩子们的每一封回信,都会在同学们中引起一阵欢呼,掀起了一阵传阅热潮。此外,海珠区检察院还积极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孩子们在亲身参与中拉近与法律的距离,增强对法律的感性认识。一个刚刚参加了模拟法庭活动的学生说:“一个孩子犯错误,会让很多人焦急、难过,我要好好学法,当一个守法公民。”